很多人认为,中观应成派“只破不立、不承认因明”。这是个大误解。
这里首先要定义一下什么是“因明”。如果认为只有陈那法称所规定的逻辑系统才能叫做“因明”的话,那他们所规定的许多内容,中观应成派的确是不承认的。但如果把“因明”看做是佛教的逻辑与认识论的话,那么中观应成派当然承认,也经常使用。而且,中观应成派在使用因明的时候,自觉地规避了陈那法称因明系统中存在的许多问题。
这个问题如果详细展开,可以写一本书。第一世嘉木样大师(1648-1721)曾写过一篇长文,专门讨论《明句释》中关于中观应成派因明/量论的阐释。
如果简单来说的话,首先,中观应成派不承认有任何事物可以“自性成立”,无论是在胜义上还是在世俗上。而陈那、法称、清辩等人所使用的因明,都是基于“自性成立”的基础上的。这种基于“自性成立”的因明推理手段,被称之为“自续比度”。而月称是明确反对自续比度的。
月称之所以反对“自续比度”,究其原因,是在于佛教的“因明”,不仅仅是纯粹的对逻辑关系的运用与讨论,而且更加着重讨论存在于逻辑背后的认识论。因此陈那在《集量论》中开篇就提出,因为世间只存在着两种法(自相与共相),所以对它们只需两种正确的认识(现量认识自相,比量认识共相)。通过探讨“量”,进而才来讨论比量认识世界的种种推理手段(逻辑形式)。而月称对世界的认识,与陈那对世界的认识有着相当大的不同。
月称虽然不承认陈那的认识论与逻辑系统,但并不等于月称不讲逻辑,不用因明的论式,只不过他的使用方式与陈那等人有着极大的不同。
举个例子来说,
清辩对数论派立自续论式:
宗:胜义上,内六处不从自生。
因:因为存在。
喻:如瓶。
月称不承认这个论式。因为月称认为这个论式中有两个问题:
1.有法不极成。也就是清辩所说的“内六处”和数论派说的“内六处”不是一回事。清辩说的是世俗有,而数论派说的是胜义有。
2.因不成。因为清辩说的“存在”,在胜义上不能成立,因为清辩自己也不承认胜义上内六处存在。
从这里也能看出,月称对清辩自续论式的批判涉及到认识论以及谓词是否存在的问题,这早已超出形式逻辑的范畴。有些人认为“宗因喻”只不过是西方的形式逻辑,这种说法明显是不对的。
那么月称自己用不用这样的论式呢?月称也是用的。月称也会对数论宗说:
宗:内六处不从自生。
因:因为存在。
所以就会有人问,既然你也使用这样的论式,那么清辩有的过失你也有啊,你为什么只说清辩不说自己?
月称回答:
因为我的论式只不过是用来破除他宗的。
月称的论式,只不过是从对方的理路入手,指出对方的矛盾。因为如果自生,就会有“无用”和“无穷”两个过失,这完全是从对方的观点推出的矛盾,类似“以彼之矛攻彼之盾”,而月称自己并不承认有真实存在的内六处以及真实的“存在”(胜义上的内六处和胜义有)。所以这种论式,其实是一种由应成论式转化而来的合因论式。虽然看起来和清辨的自续论式差不多,但由于应成论式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,所以1.不需要有法极成,2.不需要因三相成立。所以月称提出的清辨所有的过失,对于月称自己来说是不能成立的。
简单来说,清辨的思路,是试图用自己的道理去说服对方,而月称的思路,是要让对方认识到自身的错误。
这个问题如果详细展开讨论会非常复杂,留待以后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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